TCL与索尼官宣,最新合作进展
5月11日,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与索尼修订合作协议,给索尼手中的“退让权”标上高价码。双方约定,索尼未来分批次行使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认沽期权时,TCL方面需支付的总认沽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1000亿日元(约49亿港币)。这意味着TCL以锁定约49亿港元上限的方式,确定了其控股并潜在全盘接收索尼家庭娱乐业务运营权的最大现金成本。
根据公告显示,设定总行使价上限是大型合资项目中典型的财务风控安排,旨在确定TCL电子旗下全资公司TTE Corporation根据索尼认沽期权须支付的最高金额,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财务敞口并保障现金流的稳定。
为了平衡索尼的利益,公告中隐藏了一个关键条款:若未来因极端情况导致认沽价超过1000亿日元上限,T.C.L. 实业控股(香港)(TCL电子的控股股东)承诺自掏腰包补足差额。
除修订协议所作变更外,交易框架协议及合资协议的条款维持不变。
今年3月31日,TCL电子宣布以约37.8亿港元现金与索尼成立合资公司,并收购索尼马来西亚子公司SOEM,以承接主要为电视产品的开发、制造以及销售的索尼家庭娱乐业务。
根据协议,新公司将由TCL电子持有51%股权,索尼持有49%股权,新公司的产品将继续使用的“Sony”和“BRAVIA”品牌,预计新公司将于2027年4月正式开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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