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发布,工信部要求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1.
全国首份针对智慧灯杆的省级标准
8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此规范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作为全国首份针对智慧灯杆的省级标准,此规范对智慧灯杆系统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和维护等作出规定。
规范明确,智慧灯杆作为统筹性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应联动各行业应用建立起覆盖范围广、功能齐全的信息感知网,并应充分考虑与城市风貌景观相融合,对杆体、机房、传输管线、电力管线和运营管理平台进行整网统筹,实现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结合智慧灯杆技术发展方向和我省的实践应用情况,对广东省新建、改建智慧灯杆的规划、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管理和维护做了具体规定,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经专家评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该《规范》的出台对全面推广5G技术应用,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工信部要求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9月4日,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意见》明确提出付款期限,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
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
基于合同性质确实需要更长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意见》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举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