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3亿,海丝纾困再向华佳彩输血,出资比例7.95%
5月30日,华映科技发布公告称,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拟对华佳彩增资人民币6亿元。增资后海丝纾困投资出资额对应的华佳彩出资比例为7.95%。
鉴于经海丝股权投资的有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备案通过的华佳彩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94,711.08万元(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初步评估结果一致;即华佳彩每1元注册资本价值约0.83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海丝股权投资以每1元注册资本价值约0.83元向华佳彩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海丝股权投资出资额对应的华佳彩出资比例为7.95%,公司出资额对应的出资比例为92.05%。海丝纾困已于2019年3月11日支付增资预付款人民币30,000万元,该笔增资预付款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即自动转为增资款。海丝纾困只要再增资剩余的30000万元。在海丝股权投资支付增资款20,000万元后,公司及华佳彩应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确保工商登记的海丝股权投资出资额对应的出资比例达到7.95%。在华映科技方按照协议3.3条约定将股权质押登记至海丝纾困名下且本轮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海丝纾困应支付剩余增资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信息集团及相关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包含本次海丝股权投资增资华佳彩人民币60,000万元)总金额约人民币76,321万元。海丝股权投资为信息集团关联方,信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23%股权,此次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海丝股权投资向华佳彩增资有利于缓解华佳彩资金压力,促进华佳彩项目的平稳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华佳彩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股权转让条件一旦目标公司未能实现以下任一项经营目标,即具备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则华映科技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收购海丝纾困所持有的相应目标公司股权:(1)目标公司2019年全年业绩应达到人民币6亿元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如目标公司未能实现该经营目标,乙方应收购甲方在增资完成时所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数量的20%。(2)目标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应达到人民币8亿元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如目标公司未能实现该经营目标,乙方应收购甲方在增资完成时所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数量的30%。(3)目标公司2021年上半年业绩应达到人民币8亿元且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超过人民币18亿元,如目标公司未能实现该经营目标,乙方应收购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所有剩余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