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切割陆厂,债权银质疑
据了解,15日由京城银召集的债权银行团会议上,除了重整案本身,与会银行另一瞩目焦点在于华映(2475)先前对外宣布放弃作为大陆华映科技的实质控制人并「切割」,是否仅是「自说自话」。
经过债权银行从大陆深交所取得的讯息,深圳交易所并不承认双方「脱离关系」,最主要是华映对华映科技所持有的控制性股权还在,在股权尚未卖出之前,就算华映总经理辞去大陆华映科技董事长的职务,深交所仍认为双方有无法切割的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认为,华映根本无法「甩掉」华映科技的对外债务,由于深交所看法与华映之间明显不同,这也让多家债权银行高度质疑华映对银行团的陈述是否正确,若要赞成华映重整案,疑虑也更深。
根据法院所出炉的裁定书,所以驳回华映在去年12月所提的重整申请,已多方听取包括银行、金管会证期局、经济部工业局等多方意见,除质疑所提出的重整计划书的转型方向市场竞争力不确定性高,且现有营运团队不见得能透过重整提升公司营运能力。
法院驳回的理由,一是在于和大陆华映科技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负债金额高到什么程度,另一在华映在提出重整前,未充分撙节营业费用,如华映的营业费用率明显较同业高,但却未对此提出合理的分析报告,因此驳回华映的重整申请。
华映债权银行则指出,华映现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全貌一片混乱,再加上华映本身预估的重整更生费用、有担银行愿否在重整期间拨入新资金、华映还有哪些资产可作担保,这些均未在给银行团或法院的重整计划书里明确交代,且未来在减资之后,能否顺利增资60亿元取得新资金、无担债权人愿否同意以债作股,都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债权银行预估,后续法院同意华映重整的可能性应不高,但即便同意重整,依照过去包括茂德、东隆五金等重整案的经验,对于三名重整人及三名重整监督人,若大多数由银行团派员出任,成功机率较大,最大关键在于程序上会更加公开透明,因此未来法院也会要求债权银行开出重整人名单的建议人选。(新闻来源:工商时报─记者朱汉仑/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