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灯具等产品的退税率提高至16%
2018年10月25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中显示,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并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本次退税率调整的灯具产品包括:枝形吊灯,其他电气台灯、床头灯、落地灯,圣诞树用的成套灯具,探照灯,聚光灯,其他电灯及照明装置,非电气灯具及照明装置等。
产品清单灯具部分截图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高度重视行业产品出口退税问题,针对近些年来不断提高的海外关税以及技术贸易壁垒等问题对我国照明产品出口的影响,协会连续多年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提高照明产品出口退税比例的申请和建议。
对此次灯具产品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执行理事长刘升平女士表示赞许,并第一时间作出评论。她说:“我为财政部的政策决定点赞!这是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多年来一直向政府有关部门呼吁和反映的问题。传统照明产品中,我国的节能灯等电光源产品出口退税率是17%,灯具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只有13%。LED照明成为主导产品后,光源和灯具产品一体化了,仍然执行老的出口退税政策,未对LED照明灯具产品出口予以支持,无益于激发LED灯具厂商的出口积极性。如今国家适时调整政策,此举非常必要和及时,既有利于鼓励LED灯具产品出口,又减少了一些企业在出口报关方面产生的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