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收到全资子公司1100万分红款
导读
近日,聚灿光电(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苏州聚灿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能源”)2017年度分红款1100万元。
聚灿能源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根据其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数1151.92万元为依据,向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100万元。
聚灿光电表示,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18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