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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三年纠葛,这家照企终于赢了!不过代价有点大!
大照明 · 2018-05-17
在中国照明灯饰行业,抄袭产品、仿冒品牌、侵犯专利等现象时有发生,让众多坚持创新研发的企业苦不堪言。
然而,中国照明灯饰行业还有这样一家企业,由于商标购买者法律意识不强,商标出售者“一标两卖”,导致商标购买者用了近三年的时间争取商标所有权。
如今,商标购买者等来了法律公正的判决,如愿获得了商标所有权。在征得商标拥有人的同意之后,我们决定向中国照明灯饰行业公开此次“商标转让”案例。
作为行业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案例,在祝贺商标购买者的同时,也警醒中国照明灯饰行业所有人。
事件回顾
2003年,江苏耐普照明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当时恰逢中国照明行业高速发展之际,通过合理的经营,使得“耐普”品牌在照明行业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2015年10月,广东耐普与江苏耐普达成协议,谈妥一次性将“耐普”商标转让给广东耐普,由广东耐普统一进行品牌运作,当场还有两位见证人签名,后通知全国所有客户、供应商,明确“耐普”商标归广东耐普所有。
2016年,广东耐普发现无法完成“耐普”商标品牌的正式转让。原来,江苏耐普在与广东耐普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将“耐普”商标进行了二次转让,且被正式证实“一标两卖”。
2017年5月,广东耐普向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法院提交诉讼并保全措施申请成功。11月,钟楼区法院做出判决,判决江苏耐普应依法转让耐普有关所有商标给广东耐普。
2018年4月,终审判决下达,判决广东耐普照明有限公司依法拥有“耐普”商标及所有权益。
现身说法
几经折腾拿回“耐普”商标
就是要把它经营好
历经三年纠葛,这家照企终于赢了!不过代价有点大!
广东耐普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邵舟
“耐普”商标,折腾了我们前后将近三年的时间,耗费精力不算,更是错失市场良机。法律始终是公平公正的,最终拿回了属于我们的权益。
在这里,我以我们亲身经历呼吁所有照明灯饰行业人士,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规避风险!遇到问题了也别怕,法律会站在正义那一方的天平上!
国家已经加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商标权更是知识产权里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这里,我要感谢一直支持我们广东耐普照明的供应商和经销商,他们的正能量让我们能够坚持维权,坚持拿回自己应得的“耐普”商标。
我们也将面向全国照明灯饰行业发出律师函,坚决维护“耐普”商标品牌的正当权益。从今往后,经营“耐普”照明的,只有一个合法的公司,那就是我们广东耐普照明有限公司。
历经三年纠葛,这家照企终于赢了!不过代价有点大!
耐普照明经销商合影
如今,广东耐普照明以“耐普”品牌为核心,在全国已经布局了6家运营中心,拥有200多家专卖店,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大量的办事处。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耐普”作为一个整体家居照明品牌,将进一步做好产品,丰富产品,确保产品品质,保障加入到“耐普”大家庭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都有钱赚!
律师观点
代价有点大
提前做好法律措施或可预防
广东翰锐律师事务律师汤喜友表示,耐普商标案具有一定普遍性,虽说受让人广东耐普照明通过法律程序,最终获得了其合法权益,然而代价相对有些大。如果专业律师最先就参与商标转让过程,或许纠纷是可以避免的。
从披露的案情来看,广东耐普照明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之后,单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的转让对价给了原权利人江苏耐普,从而完全寄希望于对方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
法律人的思维往往需要从最坏处去考虑,因此合同条款必须对双方当事人予以约束,权利义务必须对等,而且应该步步为营。
历经三年纠葛,这家照企终于赢了!不过代价有点大!
具体到本案中合同,广东耐普照明不应该约定,在商标权未真正过户到自己名下前,就完全履行了己方全部义务,这样也失去对他方当事人的约束。对一个完全守信人来说,这样的约定未必会产生不利后果,但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绝对要引以为戒。
如果当初商标转让合同中约定,受让人支付商标对价一半后,双方即行办理商标过户手续,在商标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支付剩余转让款项;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须承担转让款30%之违约责任。
相信这样一来,江苏耐普照明及其控制人即使在经营困境前对钱有需求,也会考虑到只有严格履行合同,才能获得最大利益,从而不得不遵守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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