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超频三忙投资收购 勤上收到证监会处罚
德豪润达与十家分销企业签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1月16日,德豪润达(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标的公司属于LED照明产品分销行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开市起停牌。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十家分销企业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我司将聘请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该等股权收购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2018年1月16日开市起复牌交易。但鉴于公司股票在2017年12月28日的交易过程中已触及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所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的平仓线4.30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十个交易日,待公司及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采取相关措施后再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超频三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1月16日,超频三和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仕乐”)、唐勇军先生共同出资设立了参股公司“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格仕乐”)。
惠州格仕乐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以自有资金出资780万元,占参股公司注册资本的 39%。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拓展超频三在通讯器材散热及特种散热产品的业务。同时,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提升和完善公司的散热领域产业链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惠州格仕乐将充分利用市场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稳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业绩能力。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投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勤上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控委员会行政处罚
1月16日, 勤上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6号)。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勤上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二、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三、对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四、对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李旭亮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胡玄跟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