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城市的润滑剂
一 城市
人的聚集形成城市。城市是什么?城市是各种服务于人的设施的集合。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的生活模式,这一点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一例外。古代人选择城市的基址依据的是环境学,也可以说是环境心理学,人都有趋利避害的习惯,我们选择生活的空间需要充沛的阳光,温和的气流,开阔的视野,环抱的地理。所以基本上城市都是建在有水、向阳、坚固、安全的形势之下。有水、向阳就意味着生机勃勃,万物繁荣了。
所以说城市的产生是最简单的事情,交通便利才能汇聚人,温润和煦才能养育人,安全坚固才能延续人。有了人,才有了城市的底蕴和厚度,有了故事,才有了城市的历史和回忆。人创造故事,人也在讲述故事。创造故事的人会成为不朽,讲述故事的人才是主体。而我们都是这主体中的一分子。平凡但是不能或缺。
所以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都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在演绎的。城市中有社会分层,这是政治的产物,严格说这和城市的本质还不相符。城市的本质是居住、生产和贸易,但是我们发现城市分层又决定了这些本质,甚至是引导涵盖了本质的方向和条件。所以在城市中充满竞争和对抗,原因就在于人对于生活资源的占有不公平所致。
图注:小人物的喜怒哀乐每天都在城市中上演。
我们建设房子是为了居住,我们修建道路是为了沟通,我们修葺绿化是为了舒适,我们开设工厂是为了便利。但是我们发现城市化的进展让空间更加逼仄和紧缩,城市的大规模建设让更多的人蜷缩在狭小的生活区域里。城市因为城市病而饱受质疑。尤其在中国,越是大规模的城市越是让人产生逃离意识,却又发现自身已经和城市捆绑在一起,自己的命运和城市的命运休戚相关,无法割离。
2009年的上海世博会提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其实这是一个悖谬的命题,作为巨大资源消耗体的城市,从本质上来说是无法让生活更美好的。这是因为消耗造成的,我们在消耗自己的生命和物质,建设一个日益空洞化的城市,城市的垄断越严重,所带来的人与人的危机感,人与城市的隔膜感就会越加剧。做为血肉之躯的人和僵硬冰冷的机械化生产始终是对抗不过的。
图注:建筑的高大只能让人更觉渺小。
怎么才能让城市生活更饱满更具有内涵呢?从政治家的立场来说,发展经济,调和矛盾,和谐共生,这都是在物质上极大地满足人的生理需求,城市才能有实力发展。从艺术家的角度来说创作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营造宽松舒适的人文环境才能让城市更具吸引力。从生产者的角度来说获得良好的工资回报,具有安全便捷的生活环境,还能享受到最丰富化的精神愉悦,兼具到物质和心理的双重满足,才能对城市产生依赖和保障。
至于照明设计师,又该如何为城市的进步和存在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 设计
我以前做设计,那时候刚刚明白设计是在创作形式,在我年轻的思维里到处都用“造型”来装饰。空间中顶、地、墙面都是用设计元素和符号来表达,这和当年的一股风潮有关,大家喜欢欧陆风,中国风,拱门和斗拱都可以混搭在一起。做了多年形式以后有一天厌倦了,开始读了一些关于审美和美学的书,突然明白一切形式都是为了美而出现的,美是形式的升华。这是我做设计的第二阶段认识层面。
继续做设计就会思考“美”是不是形式的终端?当然是,这是不需要怀疑的。美是这个宇宙充斥天地的法则,是本质,是固有。天地一切的大美并不是因为人的介入就有改变,人制造的混乱,肮脏和丑陋,在大美的面前都是暂时渺小的。所以人是最卑微的动物,以人的思维去定义宇宙的美,就像用人的科技去理解宇宙一样,都是那么遥远不知终点。
人是感知动物,第一感应外界的器官就是视觉,第二第三才是味觉、触觉乃至嗅觉。所以我们设计的是视觉形式为主导的世界,我们创造器皿、建筑、文字、家具、汽车等等物质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需求,影响我们判断的却是这些物质的形式。设计形式就要研究形式是否和这个形式所处的空间合拍?比如我们在乡下的砖瓦房里布置上华贵臃笨的红木家具,在南方的古典园林里装上七彩变化的灯带,都是一样的不合适。也就是说形式要对应上空间的气质和场所的精神,形式不是乱用的。这是我悟到的第三个层面,那就是形式与空间的对应性。
图注:山水的大形势与人工的小情景,灯光让彼此有所呼应。
直到最近我开始思考形式与人的情感之间的关系。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符号,存在着不同的辨别特征,没有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哪怕是双胞胎,或者是连体人,都有着各自独立的性格和不同的情感。所以说我们观察相同的形式却会产生不同的观感,带有不同的情绪,并不是形式是“美”的是合乎“空间属性”的就能令人愉悦和接受,而是要看到这种形式能不能呼唤出人的充沛情感,人才能接受这样的形式存在。
我们知道光是一种物理现象,但是空间的出现又完全依赖光,光照亮各种载体,也就照亮了空间内的文化。“文化”是什么意思?以“文”来教化天下的意思,这里“文”有两层含义。其一“文”为典章、知识、修养、气度、礼仪,这是社会精神层面的内涵,是形而上的“道”;其二“文”为器皿、衣服、食物、车辆等等人类的发明物。古汉语中“文”通“纹”,也就是用器物、纹样来装饰丰富人的生活。这是形而下的“器”。
我们讲光照亮器物和空间,这是光在做为桥梁来架构起我们与社会的彼此认识。光于是有了促进人的情感的作用,光的情感是维系人与人,人与城市,人与自然之间的纽带。照明设计师工作的目的是创造合度、适宜、诗意、美学的光让人与城市的联系更密切。用不同表现的光来满足人对于城市生活的热爱以及探索,所以我们要创造的不是冷冰冰,而是温暖;不是机械化,而是人性化;不是疏离感,而是进入意识;不是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而是一种润滑剂。
图注:图形的准确运用让建筑也充满文化气息,照明的介入让建筑立面意境深远起来。
三 光润滑
光是空间的润滑剂。这种光不仅有天然也有人造,都是在让人对于陌生产生亲近,对于距离产生进入。我们来看安藤忠雄的“光之教堂”,室内只有在牧师讲道那一侧墙壁上裂开了一个巨大十字,然后再无他物。用最简单的光塑形了整个空间意志,产生巨大感染力。不管你信仰不信仰基督教,都能让人产生崇高、光明、神秘、未知、敬畏的知觉意识。就像柯布西耶设计的里昂拉图雷特修道院,在黑暗的大会堂里,几束天光从红色、蓝色和灰色的喇叭口筒壁内泄下来,光让人的视觉向上延伸,同时丰富的色彩又打破了修道院压抑的沉闷气息。
图注:柯布西耶的修道院设计,色彩更斑斓,更加具有情感倾向。
本来可以用光让城市变得更适宜居住,但是当下的中国城市照明偏偏走上了一条非理性之路。我们不用说最早的城市照明以“花红灯绿”为表现的初级阶段,那时候城市就是一个妖精,面目全非又动感十足。今天我们提“亮化”,和“文化”一样,用“亮”来教化人民和社会。果然是亮了就能让人舒服和安全吗?就能产生审美愉悦和亲近吗?可能在城市黑暗的时候,亮了确实能调动人的好奇心,我们看到的城市照明基本上还是这样的套路,一条街亮过去,不分建筑的主次和关系,高矮和大小,全亮,统一为一个色温。没有空间的节奏,也没有让人视觉休息的空档,追求的就是辉煌感和繁荣感,且不说美观与否,这也是对于资源的极大浪费。
这样的城市照明无疑不能引起人的情感认同,当人的视觉已经疲劳以后,当城市照明就是千篇一律时候,如何还能让人有代入感有认同感?
四 下一步
下一步的中国城市照明应该是什么方向?就我的浅显理解,我想城市需要开始“灯光美学”的追求了。我们知道审美是发现美的过程,审美的进步和经济、政治关系很大,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城市照明的美学之路也是由此开启的。
我和一个城市的照明管理方座谈,这是一个南方城市,早些年的城市照明引发全省轰动,成为标杆样品,吸引周边省份纷至沓来的参观学习。我到现场观察发现,他们果然是在几年前已经实现了满楼全亮的灯光效果,手法统一,点光源、线光源、投光灯样样俱有,可谓是用了很多心思,并且在管理上和后期维护上做得很好。但是这种一成不变的面貌大家很快就看腻了,而且这种没有城市照明美学的灯光其他地市也很好学,无非就是比谁花钱多而已。城市照明最省事的办法就是不分原因一股脑全部装上灯,完成度再高一点,完整度再满一点,这就是“亮化”工程。工程商最后结算是查灯具数量,所以灯具越多越是皆大欢喜。
图注:这是我喜欢的光氛围,低调但是又温情化。
我去一座城市做照明投标评委,看完几个方案很不开心,为什么要把一条几十年来不断累积的老街道上全部建筑都布满灯?最后我坦言,如果能把灯具减少一半这条街还能看。据闻最后还真是管理者听了我的意见,将造价压缩一半,只是设计到施工单位想来会恨死我。
图注:媒体立面只是在播放众多的图形图案,这样就能唤起人的情感了吗?
美学之外还有什么追求?我想是“丰富性”、“趣味性”和“表演性”了。刚才已经说过,形式的更高级别是“美”,“美”是通过形式表达出来的。丰富性、趣味性和表演性只是形式的更饱满、更张力、更刺激罢了。最近城市大规模媒体立面热度不减,我去杭州钱江新城看,确实视觉震撼,但在震撼之余总觉得缺少了什么。还是宣教式的画面播放吧,各国国旗、黛瓦粉墙、冲浪、孙悟空、荷花、烟火,各种元素组合到一起,让人开眼界的同时,光的情感并没有提升,反倒是沿着钱塘江岸上的玻璃栏杆发出的柔和的光,将一众人等吸引——玻璃亮了,地面也亮了,却看不到灯在哪里。
图注:这样的光让人感觉到舒适和安全,这是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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