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首发:2016年最后一个采购大单 广州城市照明投光灯、线条灯、点光源品牌征集
2016年12月20日,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照明工程常用设备材料推荐品牌正式公开征集!
阿拉丁照明网和阿拉丁商城作为政府业主委托的唯一指定官方发布渠道,正式发布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就照明工程常用的LED投光灯、LED线条灯、点光源推荐品牌公开征集文件。
文件中指出,拟从应征设备材料中评审出符合技术要求、性能优良、生产厂家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报价优的推荐设备材料品牌,建立征集人照明工程推荐设备材料品牌名单,将在征集人的照明建设工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使用。
下面就征集文件中的要点内容作节选发布,详请扫文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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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城市照明提升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广州市照明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照明项目整体质量水平,保障城市照明的实施效果,现决定对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征集人”)将实施的项目的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进行公开征集,拟从应征设备材料中评审出符合技术要求、性能优良、生产厂家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报价优的推荐设备材料品牌,建立征集人照明工程推荐设备材料品牌名单,将在征集人的照明建设工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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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资格要求
国内独立法人;
应征人是报价品牌的生产厂家(灯具)或生产厂家针对征集人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灯具);
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人民币800万元或以上,生产厂家针对征集人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注册资金达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以营业执照上金额为准(注册资金如非人民币,则以本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转换成人民币计算);
具备ISO9001-2008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以上版本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应征人的应征产品或类似产品必须具有由通过具备相应检测项目的CMA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所有LED灯具芯片必须在科锐(CREE)、飞利浦(lumileds)、欧司朗(OSRAM)、日亚(NICHIA)的品牌范围内选择,封装颗粒须为原厂封装,须提供报关单或原厂证明;所有LED灯具电源(控制装置)必须在飞利浦(lumileds)、欧司朗(OSRAM)、茂硕(MOSO)、明纬(MEAN WELL)或同等质量及以上的品牌范围内选择,须提供报关单或原厂证明。
应征人具有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城市景观照明项目工程中类似产品的使用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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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人需递交资料内容
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经销商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厂家对经销商针对征集人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仅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获得生产厂家针对征集人项目的唯一授权的时间须超过本征集公告推荐产品的有效期,授权文件有效日期须超过2019年1月23日,以生产厂家正式授权的书面文件为准)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生产厂家情况简介及基本情况、响应本次应征的具体型号、款式;
生产厂家具备ISO9001-2008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以上版本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应征人的应征产品或类似产品必须具有通过具备相应检测项目的CMA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类似产品是指应征人以前生产的、类型符合本次应征产品要求,芯片、电源品牌可以与本次征集要求不同,功率、色温可以与本次应征产品可以上下浮动20%,检测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安规项目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检测项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应征产品的主要元器件的3C认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和其他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所有LED灯具芯片必须在科锐(CREE)、飞利浦(lumileds)、欧司朗(OSRAM)、日亚(NICHIA)的品牌范围内选择,封装颗粒须为原厂封装,须提供报关单或原厂证明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LED灯具电源(控制装置)必须在飞利浦(lumileds)、欧司朗(OSRAM)、茂硕(MOSO)、明纬(MEAN WELL)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范围内选择,须提供报关单或原厂证明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提供应征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城市景观照明项目工程中使用的业绩,有关业绩应附有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封面、金额价格、签字及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实物样品:应征人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在征集设备材料范围内选择提交本次征集的灯具款式,每种款式须提供两个灯具(灯具的类型、色温、功率一致为同一款式),其中一个用于第三方检测,另一个用于封样备查。灯具须与其匹配的电源、驱动和控制器须同时提供,即灯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和实验室检测状态下需要的配件与灯具一并送样、送检、封存,灯具接线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应征人的现场安装的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和接线调试指导文件(安装说明书须确定灯具检测时的灯具与被照面的安装角度,如检测单位按灯具说明书和接线调试等文件无法使灯正常工作,则视为灯具不符合要求)。
应征设备若通过评审成为推荐材料设备,实物样品在征集有效期满后退回;若未通过评审的,实物样品由应征人在公示结果之日起45日内自行取回,逾期征集人有权自行处理。实物样品有可能由于产品检测的原因而导致失效或破坏,征集人对可能导致的失效或破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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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和入库程序
本次评审分为初审、样品检测、应征文件评审、灯具效果评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初审,主要是检查应征人是否符合应征人资格要求(初审只评应征文件的上册文件,下册文件暂不开解封)。
第二部分为样品检测,征集人对应征人提交的样品进行样品检测,灯具样品检测工作由征集人摇珠产生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应征人负责。
第三部分为应征文件评审(在此阶段评审时开封应征文件的下册,对应征文件下册进行评审及评分),主要对应征人进行商务评分和每款灯具进行技术和价格评分。
第四部分为灯具效果评分,主要对第三部分应征文件评审中每款得分进入前15名(含15名)的灯具进行模拟现场效果评分;通过应征文件评审的灯具数量不足15名时,按实际通过应征文件评审的灯具数量进入模拟现场效果评分。
应征人递交应征文件、灯具实物样品(编号、收样、封样、送检)、检测单位的摇珠等工作,由广州市有关的公证机构参与公证,公证费用由应征人负责。
应征文件评审含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技术分权重65%,商务评分权重15%,价格分权重20%,初审评审满分为100分。
进入灯具效果评分,在实验室模拟现场的环境下,根据模拟现场效果评分表(详见附表五)内容评分,得出模拟现场效果得分,模拟现场效果得满分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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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起截止时间和答疑安排
公告时间:从2016年12月20日00时00分至2016年12月30日23时59分止;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应征人报名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经销商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唯一授权文件(仅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征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上述报名文件,并递交加盖应征人公章的申请承诺函(按照本征集文件附件一的要求提供)。征集人视报名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澄清、答疑收集问题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该时间内应征人就征集文件的有关问题可向征集人申请澄清或答疑,具体有关问题请书面加盖公章送达征集人本次征集工作的联系人,或者把加盖公章的书面问题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征集人于 2016年12月31日前书面答疑并在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网站、阿拉丁照明网公布。
递交应征文件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
递交实物样品、支付征集费用的时间: 2017年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递交报名、应征文件、实物样品和缴纳征集费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2号海城花苑裙楼二层(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前台)。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以征集人具体通知为准。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范晓龙, 联系电话:84022056,13922110200。
广州市城市照明协会联系人:黄莉婷,联系电话:020-85131141,15521323833,
传真020-87236171;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huangliting@ceprei.b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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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阿拉丁照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