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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
本重点专项按照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4个技术方向,共部署35个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 - 2020年)。
2016年,本重点专项在4个技术方向已启动15个研究任务的27个项目。2017年,拟在4个技术方向启动15个研究任务的37-74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8.38亿元。凡企业牵头的项目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国拨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1:1。
项目申报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除特殊说明外,拟支持项目数均为1-2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涵盖该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参研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中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
指南中“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与照明相关的申报见下:
2.1超高能效半导体光源核心材料及器件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发光效率技术瓶颈,建立高效器件模型;研究基于多种新型衬底的高质量氮化物外延技术;研究高内量子效率外延设计与量子限制技术;研究新型p型氮化物掺杂技术与载流子匹配高效发光器件;研究发光器件导波模式与表面出光结构耦合机制、高光提取效率器件工艺;开发高功率密度、高光通输出、热稳定性能优良的新型光源器件;研究新型高效低热阻集成封装技术;实现全组分低维材料可控制备与发光器件。
考核指标:实现超高能效半导体照明核心材料与器件,p型GaN空穴浓度>5×1018 cm-3,氮化物蓝光LED主波长455±5 nm,外量子效率达到80%;实现高效白光器件,白光LED在>5 A/cm2注入电流下发光效率达到280 lm/W;白光LED在100 A/cm2注入电流下发光效率达到160 lm/W;申请发明专利20项,发表论文20篇。
2.2 高效高可靠LED灯具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开发大功率LED灯具用高效、高可靠性的散热技术与散热材料,研究灯具系统散热特性和热管理解决方案;研究能够提高灯具系统光效的新型光学材料、结构设计和封装技术;研究高温长寿命LED驱动电源技术。
考核指标:半导体照明灯具发光效率达到16 0 lm/W,光品质满足国家照明设计标准要求;在55℃下燃点1500小时,灯具光通维持率和中心光强维持率不低于95%;在70℃环境温度下,灯具电源寿命超过3万小时;大功率LED灯具应用数量超过3000盏;申请发明专利15项,发表论文15篇。
2.3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LED衬底、外延、芯片、封装、模组和灯具全链条各制造环节耗材和耗能减少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研究LED光源及灯具制造的高效自动化节能生产技术;研究LED全链条制造环节消耗品的重复利用及回收技术;研究LED全链条绿色设计方案和节能环保材料的使用,实现LED全生命周期的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及绿色制造。
考核指标:完成2~3套LED照明产品的绿色设计方案和原型产品,比普通LED照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耗降低15%;建立一套LED全技术链绿色制造的评估方法;开发2项以上LED灯具绿色回收技术,建立2条LED全链条原材料的循环利用及回收示范线,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高50%;申请发明专利15项,发表论文15篇。
3.新形态多功能智慧照明与可见光通信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
3.1 新形态多功能室内智慧照明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
研究内容:研发新形态LED照明光源和灯具及与应用领域相结合的产品和集成技术;研发各类具有智能控制接口和功能的智慧照明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智慧照明需求的传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室内智慧照明及信息处理技术、通信协议和标准;开发智能控制、传感技术、网络拓扑技术等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在智能家居、智能建筑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开发出3种以上智慧照明用高集成度、小型化、低功耗、高灵敏度的传感器;开发5种以上分别集成互联互通功能的新形态多功能智慧照明产品,光效≥160 lm/W;多功能智慧照明产品内置通信模块,数据传输速率不低于9.6 kbps,可通过自主通信协议或Zigbee、WiFi、BLE等技术组网,并经由智能网关或Internet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与移动终端的自主组网和通过移动终端的远程控制;制定相关标准2项;实现在智能家居、智能建筑等领域应用示范(≥200节点)2项;申请发明专利20项,发表论文20篇。
3.2 室外智慧照明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
研究内容:针对室外智慧照明关键技术瓶颈,引入传感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等技术,开发多功能新形态照明产品,研发基于信息物理系统的室外智慧型LED照明应用系统;研究高可靠多功能系统集成技术,实现驱动、通信和环境参数采集的技术集成;研究室外应用环境中规划模式、控制策略、系统联动等系统技术集成,开展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开发5种多功能新形态照明产品,光效≥160 lm/W,可接入环境状态传感器;灯具可内置通信模块,并经由智能网关或Internet实现互联互通;道路照明系统通信带宽≥1 Mbps,实现面向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的集成远程控制与数据传输、智能化场景控制、小型化传感及控制、照明等多功能控制系统的应用示范2项;制定相关标准2项;申请发明专利15项,发表论文15篇。
3.3 可见光通信关键技术及系统研发
研究内容:研发满足高速率可见光通信需求的照明、通信两用高带宽白光LED器件;研发高速可见光通信探测器及可见光接收机等可见光通信专用单片或准单片集成电路;研究针对单颗LED功率不小于1瓦的光源的驱动和高速调制技术,研发白光发射、接收模块及应用系统;研究可见光通信技术的系统集成,实现其在智能家居和智慧城市的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的白光LED器件功率≥1瓦、光效≥100 lm/W时,单波长带宽≥50 MHz;研发的高速可见光通信探测器及专用集成电路支持100 Mbps可见光通信应用需求;研发的白光收发模块在单颗LED功率≥1瓦时,带宽≥160 MHz;研发的白光实时通信系统速率≥480 Mbps,通信距离≥1 m,平均误码率≤10-6;实现可见光通信应用示范1~2项;申请发明专利15项,发表论文15篇。
4.半导体照明与生物作用机理及面向健康医疗和农业的系统集成技术与应用示范
4.1 面向健康照明的光生物机理及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半导体照明对视觉系统的影响机理,开展不同光环境下的视觉功能、光损伤、脑力负荷、视觉效率、认知心理等方面的人因学研究并构建评价模型。研究并建立人体对不同光参数反应的生理病理数据库,进行国际比对。建立针对健康照明的光品质参数体系和视觉光损伤、舒适度等评价方法,开展健康照明的相关标准研制;根据视觉安全、健康舒适度和光品质要求,开发满足健康照明需求的LED照明产品并开展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建立多种光环境下视觉功能、视觉效率和光损伤的生理病理数据库(包括人眼基础屈光、高阶像差视觉传递函数、闪光融合频率等指标),样本量≥10000人次;开展光参数国际比对实验1次;研制相关标准≥5项;开发2种以上针对不同健康需求的LED照明产品并开展应用示范;申请发明专利10项,发表论文40篇。
4.2 LED用于健康与医疗的机理研究与专用设备研制
研究内容:研究LED应用于神经、血管、皮肤和代谢等重大疾病的治疗和健康保健,揭示LED不同光谱的细胞生物学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形成LED治疗增龄性重大疾病的理论体系;优化LED健康和医疗应用光源参量(波长、功率密度、能量密度、输出方式等)和技术方法;研发相应的健康与医疗专用设备,并开展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LED面向健康医疗的指导方案,制定LED用于健康与医疗标准或技术文件4项;开发LED专用医疗设备5项,设备使用寿命≥2000小时;开展LED医疗和健康应用示范5项;申请发明专利30项,发表论文50篇。
4.3 用于设施农业生产的LED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LED光照影响种苗、叶菜、果菜、菌藻类等设施农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的光生物学机理及其影响效用规律;开发用于设施农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的节能高效LED光源,研发相应产品,制定行业规范或标准;开发用于设施农业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的LED技术装备,及其性能评价和检测方法,并进行产业化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制出设施农业生产和病虫害防治的专用LED光源系统和相关装备10种以上,其中光合促进用光源的发光效率≥3 μmol m-2 s-1 W-1;比传统光源节能40%以上,寿命>20000小时;制定相关行业规范或标准5项以上;专用LED光源应用推广数量≥10000套,开展种苗、叶菜、果菜、菌藻类工厂化生产及病虫害防治应用示范5项;申请发明专利30项,发表论文20篇。
4.4 用于设施家禽与水产养殖的LED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设施家禽和水产养殖中繁殖过程、生长发育、品质调控的LED光生物学作用机理,及对生物新陈代谢的反应效用规律;研制专用LED灯具及其光环境调控技术;研究相应产品与应用的性能评价和检测方法,并制定行业规范或标准;集成基于LED光照的设施家禽与水产养殖技术,并进行产业化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获取4种以上适于设施家禽和水产养殖的LED光要素特征参数,开发专用LED灯具4种以上;光环境智能可调,家禽与水产动物产量提高2%以上;专用LED灯具应用推广数量≥5000套;制定相关行业规范或标准3项以上;开展基于LED光照的家禽与水产养殖应用示范4项;申请发明专利30项,发表论文10篇。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包括预申报书和正式申报书,下同)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任务(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应为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4. 本重点专项指南规定的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参研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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