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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发行债券募资20亿元 | 名家汇17亿加码照明工程业务
中国之光网 · 2016-09-30
木林森发布公告称,9月28日,公司与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协议主体包括:
甲 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乙方一: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二:和谐卓睿(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称,甲方拟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乙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同时,甲方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鉴于方案仍处于论证阶段,各方同意对交易方案、基准日、股份/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资金用途、锁定期等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中作明确的约定。
公告显示,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芯光电”)为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本身并无实际业务,该SPV拟购买LEDVANCEGmbH(一家根据德国法律成立的企业)、LEDVANCELLC(一家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企业)(LEDVANCEGmbH和LEDVANCELLC以下合称为“LEDVANCE”) 100%的股权。LEDVANCE主营LED照明相关业务。
明芯光电的控股股东为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明芯”),该合伙企业为木林森与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谐浩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共同出资设立。和谐卓越担任和谐明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木林森发行债券募资20亿元 | 名家汇17亿加码照明工程业务
和谐明芯的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
木林森同日发布《木林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名家汇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在内的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亿元。程宗玉承诺认购不低于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不高于2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1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木林森发行债券募资20亿元 | 名家汇17亿加码照明工程业务
名家汇表示,照明工程施工业务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业务,施工各环节需占用大量资金,资金实力直接决定了照明工程企业的施工规模和成长状况,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区域拓展能力,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3亿元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
同时,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2亿元。项目投资建成并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2000套定制景观艺术灯、30套城市景观艺术雕塑以及6000套智慧路灯的生产能力,为公司的施工业务提供景观艺术类照明产品支持;同时,项目将建成体验展示中心,有利于客户更真实地体验公司产品所带来的效果。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完全达产后年新增净利润约5194万元。
公告表示,合同能源管理具有良好的节能效果和社会效益,是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是一项资本投入较密集的业务,项目投资需要相对较大的资金,因此,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亿元用于发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同时,公司披露2016年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前三季度(2016年1-9月)实现净利润4110.13万元–5058.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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