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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胜一筹 | 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增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强制认证要求

自2018年6月1日起,澳大利亚/新西兰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AS/NZS 4417.2第4版修订稿(Amendment 4: 2017)生效。此次修订扩充了电子电气产品RCM的认证范围,调整了个别产品的风险级别,其中LED灯泡和小夜灯被列为Level 3(高风险),必须取得当地认证机构签发的安全证书并在政府官网EESS上注册。

自2018年6月1日起,澳大利亚/新西兰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AS/NZS 4417.2第4版修订稿(Amendment 4: 2017)生效。此次修订扩充了电子电气产品RCM的认证范围,调整了个别产品的风险级别,其中LED灯泡和小夜灯被列为Level 3(高风险),必须取得当地认证机构签发的安全证书并在政府官网EESS上注册。

LED灯泡须符合AS/NZS 62560标准,小夜灯须符合AS/NZS 60598.2.12标准。

且从2018年3月份开始,LED灯泡必须用最新版的标准AS/NZS 62560:2017来进行测试和认证。对于现有的基于AS/NZS IEC 62560:2014签发的证书,则在证书到期以后需要采用新版的测试报告重新申请证书;对于现有的AS/NZS IEC 62560:2014测试报告,如果需要用该报告申请新证书,则需要加测2017版的补充测试。

关于EESS认证

2013年3月1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实施了统一的电气设备安全新法规Electrical Equipment Safety System(EESS),逐步取代此前的SAA认证和C-Tick认证。根据新法规,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市场上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当地的技术标准(安规以及电磁兼容性)及认证要求,并且黏贴统一的符合性标志——RCM标志,该产品方能在市场上流通。

所有电子电气产品,根据产品的固有风险,分为三类:高风险(等级3)、中等风险(等级2)以及低风险(等级1)。三类产品的认证要求不同,但是所有的产品都必须有一个当地注册的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电子电气产品的安全。

▶▷ 低风险设备(等级1)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并且在产品停售之后,保留合规证据五年。

▶▷ 中等风险设备(等级2)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由指定的实验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并且在EESS的数据库里注册产品信息。

▶▷ 高风险设备(等级3)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由指定的实验机构出具测试报告,至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产品认证,取得合格证书(CoC),并且在EESS的数据库里注册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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