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4100万,一氮化镓企业被起诉、负责人判刑5年

第三代半导体风向 · 2021-04-20

因4100万,一氮化镓企业被起诉、负责人判刑5年

4月13日,中国文书裁判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南京一氮化镓企业被起诉,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判刑、罚款,原因是涉嫌以氮化镓项目为名,向106名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超过4100万元,造成3000多万元损失。

《张某、袁某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8月,被告人张某、袁某宇等人注册成立南京科X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后招募多名业务员,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以研制氮化镓项目需要资金为名,通过拨打电话、口口相传等方式,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据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截至2018年,被告人张某、袁某宇作为南京科X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期间,共向高某、赵某等106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4157.6万元,造成实际损失3080.33万元。

“三代半风向”查阅部分执行判决书发现,仅刘X霞、付X虎、刘X、董X兴和李X华5人的借款就接近100万元。

同时,科姆特关联企业南京杰XX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还因拖欠供应商80万元设备货款,于2018年4月被湖南某冶金公司告上法庭。

判决书显示,2019年2月13日,被告人张某、袁某宇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他判决书也提到,科X特的其他相关负责人也已落网。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袁某宇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张某、袁某某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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