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LED显示屏戴上“紧箍咒”哪些LED显示屏安装要注意?

每日LED · 2016-09-13

户外LED显示屏凭借亮度高、视觉冲击力强、视角范围广和色彩还原能力出众等优势,近几年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已然成为城市的新名片。然而,随着城市LED广告牌的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光污染”、噪音大等问题也为人所诟病。如今,深圳要给LED广告牌设“紧箍咒”了!

深南大道旁楼宇上的LED屏幕

近日,深圳市城管局、深圳市规土委联合制定的《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布,《指引》对户外LED显示屏做了分区、分级设置要求和相关标准。《指引》针对的主要对象为深圳全市范围内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户外LED显示屏,期限为5年(2016年~2020年)。

根据现状调查,深圳全市目前共有大型(面积大于10平方米)户外LED显示屏335块。这些显示屏设置在建筑物顶部、建筑裙楼、主体墙面等各处。部分已设置的户外LED显示屏给城市带来了一定的光污染和光干扰。比如,南山前海中心区的部分LED显示屏安放在主要路段的临街商业楼上,循环播放各商家宣传短片、招聘信息和音乐,在一街之隔的居民区,很多住户投诉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又要被显示屏的强光困扰。此外,部分大型户外LED显示屏的灯光会辐射到周边道路上,当市民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经过时,会被分散部分注意力,甚至可能影响交通安全。为此,《指引》特意为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做了规范。

结合土地功能定位,分区、分级设置

《指引》指出,LED显示屏设置需要结合不同的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分区、分级设置,规范户外LED显示屏设置。其中,商业用地区域允许设置户外LED显示屏,烘托热烈繁华环境特色。在与居住区、医院、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相邻的商业用地区域,应适当降低设置密度。单块显示屏的面积不宜大于1000平方米,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3:00。

居住小区建筑禁止设置户外LED显示屏,商住综合建筑应严格控制设置密度与位置,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商住综合建筑设置户外LED显示屏时,单块显示屏的面积不宜大于800平方米,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2:00。

在受LED显示屏影响较大的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也实行分区、分级设置。城市道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等区域,禁止设置户外LED显示屏;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作为大量人流集散的城市窗口门户与重要节点区域,可适度设置。

《指引》中明确,行政办公用地区域、文物古迹用地、外事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山体与水域均禁止设置LED显示屏,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LED显示屏,主体底部或裙房处只允许设置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显示屏。

商业区设置户外显示屏有限制

指引提出,户外广告仅允许依附于建筑物设置,允许依附设置的建筑类型仅包括商业、工业建筑及综合建筑的商业部分,禁止设置立柱式LED显示屏。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广告物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5米。对于不同用地,LED显示屏的设置参照不同标准。比如,商业用地的户外LED显示屏可平行设置于建(构)筑物的主体顶部(有可依附的构筑物)、主体墙面、主体底部或裙房(裙楼),特定区域可采用独立支撑的方式设置于人行道、防护绿地、广场等位置,独立支撑设置的须与周边建筑景观相适应,并严格控制。单块显示屏的面积不宜大于1000平方米。

商务用地区域的重要特色景观对象(重点景观建筑)以及容易对司机及行人造成光干扰的区域,原则上禁止设置LED显示屏。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区域也禁止设置户外LED显示屏。娱乐康体用地区域允许设置户外 LED 显示屏。不过,在设置高度不超过20米的显示屏,视频动画可配有声音,距屏10米外声音大小不得超过70分贝。

LED显示屏最常见的是在商业区。指引提出,主要市级商业区(华强北、东门老街、车公庙地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已建成建筑,每面主体墙面广告物面积不应大于该主体墙面总面积的50%。位于主要市级商业区新建\改造建筑物应结合建筑立面设计合理预留广告位置,原则上每面主体墙面预留广告位面积不应超过该墙面总面积的 50%。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的立面,批准后不应再增设任何广告位。

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禁设商业广告LED显示屏

《指引》规定,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较为特殊,禁止设置任何以商业广告为显示内容的户外LED显示屏。该区域设置以公益广告为内容的户外LED显示屏,应保持较小设置密度,每个公园仅允许公共活动密集区域设置一处,且公益户外广告屏面积不宜超过20平方米。

为了减少LED显示屏对居住区及道路的影响,《指引》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对沿道路设置户外LED显示屏,《指引》规定,在城市高速路沿线护栏外150米内建筑物禁止在面向高速路方向设置户外LED显示屏;在城市道路双向四车道以下(不含四车道)两侧建筑物上不宜设置户外LED显示屏,但在重点商业区内且屏体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可适当设置。

对居住区周边显示屏的设置,《指引》规定,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0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该位置禁止设置显示屏;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5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并尽量设置为静态显示屏。

考虑到户外LED显示屏的建设成本较高,设施安装及拆除的施工难度较大,且现状经审批设置的显示屏具有有效设置期限等特点,《指引》对已建成和新建成的户外LED显示屏给予不同的要求。

对新建的户外LED显示屏,应按照《指引》要求进行设置;对已建成未经市、区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LED显示屏,予以拆除;对已建成并经市区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符合《指引》设置要求的,按规定延期;原经市、区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LED显示屏,不符合《指引》设置要求的,给予5年过渡期;过渡期满时,设施未满10年寿命期(寿命期从初始设置日开始计算)的,过渡到10年寿命期止。

国内一线城市规范LED显示屏设置

即08年北京实施的《北京市户外电子屏设置规范》、13年上海出台的《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14年广州执行的《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加之现如今深圳的《指引》。北上广深,国内四个一线城市均对户外LED显示屏做出了限制。

众所周知,一线城市是LED显示屏投放量最大也是最密集的区域。在限制政策出台执行的情况下,户外LED显示屏将要如何发展。

最大程度减轻光污染的影响

首先,通过黑灯的普及、封装器件的改良、亮度调节技术等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光污染的影响。其次,在现有技术达不到完全解决光污染的情况下,要严格的控制显示屏播放时间,错开商业广告和居民休息的时间。如《指引》中指出的开启时间控制在8:00-22:00。

科技促进LED显示屏智能化发展

在LED显示屏设置地点、距离、开启时间等诸多限制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技术手段提高LED显示屏的运行效率,才能进一步促进LED显示屏的发展。

LED多屏联动

在城市总体户外LED显示屏数量限制甚至减少的情况下,单位区域内的LED显示屏数量势必会减少。通过技术手段大力开发LED显示屏的多屏互动是破解这一现象的客观手段。用城市整体LED显示屏数量来弥补单位区域的缺失。

通讯传感技术

LED显示屏加入物联网技术,实时提供和获取精准的信息。户外LED大屏幕将“连接”物联网,利用通讯传感技术实现广告受众与LED大屏幕播出广告商品的互动,瞬间在手机移动客户端上帮助受众完成从对所需品牌广告商品的信息智能化识别、定位、搜索到购买的物联网购物。

LED显示屏为提升城市形成而设计

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LED显示屏结合其他领域创造出具有创意和美感的产品来加入城市提升城市形象。以北京世贸天阶天幕LED显示屏为例,在这个显示屏未建成之前,世贸天阶并不出名,反倒是因为这个天幕的独特设计带动了世贸天阶的人气,使得世贸天阶的知名度迅速提升。可见,LED大屏幕结合其他领域建设的重要性。

最后来看看其他国家对户外LED显示屏的要求:

美国:法律要求严自律标准高

美国的户外广告虽然看起来五花八门,但广告被安排得有条不紊,其设计与规划指引与城市景观相得益彰。美国立法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地点、尺寸和内容。

对于地点,联邦政府确立了两大原则:第一,广告不能对行人和司机造成干扰;第二,要保护和改进城市的面貌。因此,在建筑物楼顶上,隧道、桥梁、码头周围1000英尺内,指定的旅游景点线路上,历史建筑物附近等地方是不可以设置户外广告的。

日本:户外广告要符合景观特色

日本的《日本广告律令》、《户外广告物法》、《景观法》等相关法令多有广告方面细则。法令规定:广告牌、招贴等户外广告物不得影响市貌,禁止在传统建筑群、文物、水土保持林、国有道路内、公园、绿地及墓地等指定区域及桥梁、铜像、纪念碑等指定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

新加坡:户外广告管理严格

新加坡对户外广告的管理非常严格,颁布实施的《建筑物管理法》有专门对广告管理的规定。新加坡户外商业广告相当少,有时要找一块商业广告牌都相当难,还严格控制霓虹灯广告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