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奇葩控标招数你见没见过!
业绩榜 · 2016-08-05
近日,一篇题为《盘点那些奇葩控标招数!》的文章,在朋友圈火爆转发。圈内不少好友表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小编深深的感受到奇葩控标给做项目工程的朋友带来的不只10000点伤害。
以下是微信公众号“特大号”首发《盘点那些奇葩控标招数!》原文:
一群见过世面的大拿畅所欲言
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些奇技淫巧
控技一
所投产品成熟度大于10年,且提供连续十年设备运行不宕机的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数据,某厂商真拿出了其设备连续运行4000多天的记录....
控技二
产品(防火墙)提供LED液晶屏,支持双系统,双系通过液晶界面切换或通过外键切换,通过命令行或者web控制台切换视为无效。
LED屏能给网管用来看电视么?
控技三
要求厂商或产品供应商近1年内无股权变更。
某些卖来卖去的公司表示受到10000点伤害
控技四
为保证机房的美观性质和设备警告作用,要求设备出厂外观为红色。
WatchGuard和网康躺枪了,如果要求机箱紫色,Extreme会不会很开心?
控技五
为保证高密度机房散热要求,所投设备必须为竖插槽,前后风道散热。
反正横竖都不想让你中标!
控技六
为保障业务售后质量,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备件库同等或高于档次产品,必须提供备件库照片,房屋合同,以及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随时检查备件库权益。
发现备件库不合规,取消支付20%尾款。
甲方爸爸会不会每天都来抽查一下备件库?毛利低于20%就不要考虑此项目了。
控技七
投标厂商在XX市XX区(8线城市)必须设有分公司,提供即时售后服务响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6个月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看来,临时成立公司还来得及不?
控技八
要求交换机设备涂三防漆,符合国家xx标准,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请问涂立邦漆还是多乐士呢?
控技九
为保证产品成熟度,需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首次获证时间在2015年6月份之前,且单款单证,不得使用系列产品认证。
光有证还不能上岗,资格老才行!
控技十
为保证研发响应及时,要求在XX区域有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
某些公司把主场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控技十一
产品必须支持xxxx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对应功能的产品配置手册,提供手册官网下载链接,并打印手册全文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备案。
这本手册打印出来,比标书还厚,太费纸了!
控技十二
需要提供工信部入网证(IPV4/IPV6)、RoHS、噪声测试报告及9级抗震报告。
光抗震哪够,还要抗12级台风才行,还要防50年一遇的洪水!
相信很多销售和售前看到这里
但是
更变态的
还在后面
终极控标神技一
要求投标厂商标志(LOGO)为数字和字母的组合,并且字母和数字同时一起不能超过3个。
想了想,好像只有H3C、F5、A10三家公司满足了
终极控标神技二
要求公司法人代表为女性,身高在1米75以上,投标时须到现场。
被这条震惊了,不过,后来群里的政采专家说了,这条违反招投标法,是有人杜撰出来的。不过上面那条,据说是真的……
当然
控标只是拿单的一个环节
为了中标
还有更让人瞠目结舌的事儿
放狼狗
网友爆料,开标当天,在招标现场门口放两只大狼狗~~,瞬间凌乱了
制造交通阻塞
投大项目,都安排好几拨人,分乘几辆车,真真假假,防止被对手搞个交通堵塞,延误投标。
砍标书
在梁小无拆的网络IT小说《爱情路过广州》(又名《广州情色录》)中,作者就讲述了在某次大项目中,自己在投标路上,被竞争对手雇人把标书砍成大白菜的经历。
刺探价格
投标的人都在同一家文印店里面装订打印,搞定店里的小姑娘,拿到友商的投标价。
扰敌战术
和友商投标同住一个酒店,下半夜给友商销售房间打电话,让他睡不好觉。
网络攻击
现在网上电子投标成为趋势,对友商办公网络进行DDoS攻击,让其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看过这篇文章,小编只能惊叹世界之大,什么奇葩都有。
“控标”手段及其对策
一般被“控标”采购项目程序为:首先采购人具有采购需求;然后某供应商得到信息上门推销或采购人主动联系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该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设计采购实施方案;采购人修改后报上级领导和财政部门审批;得到批准后选取中介机构按照设计好的方案招标。在这个过程中,关键点是采购实施方案,由于采购人大多不掌握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专业知识,对市场行情也不甚了解,且采购人与供应商可能会存在利益输送关系,使得采购人的采购方案依赖于前期参与的供应商,在采购方案的制定上往往被其操控。
常见的一些“控标”手段
目前,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控标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且大多情况下这些手段互相结合使用,已达到限制他人投标目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限定采购参数。采购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和特定产品,比如说限定底盘型号、规定产品尺寸等,在招标文件中也许只有少数产品具有限制性参数,却造成其他供应商即使别的产品都符合要求,但不满足部分产品的限制性参数而被废标,造成所有的产品都未能竞争,中标价格较高。
2.要求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招标文件中会明确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和质量保证函,同时内定的供应商私下要求厂商只给他和其指定的陪标单位开具,这样即使其他供应商取得货源仍然无法投标,这种控标的做法在行内俗称“报备”。
3.资质、业绩等限制性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业绩,有的属于不合理要求,却常被拿来做为限制其他供应商的手段。类似要求还有具有某项软件证书、参加过某项活动、某地区有几百万业绩等,这些要求是按照内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做”的,其他供应商也许能够满足其中一两项,但多项要求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无法进入的隐形壁垒。
4.接入、联网等软件限制。招标文件中要求设备需接入某软件系统,但是否能够接入完全取决于前期开发管理系统的供应商。还有的要求与上级某中心系统联网,而能否联网也是由上级单位所控制,往往只有个别指定产品才能够满足,这样的项目实质上是单一来源采购。
5.苛刻的本地化服务要求。很多项目要求须提供在当地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和技术人员的书面证明,还有的虽然没有要求设立本地售后机构,但要求产品出现问题时须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这也是变相地限制外地供应商参与,原因为在没有确定能够中标的前提下,外地供应商在当地设立固定售后场所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降低了他们参与投标的积极性。
6.不合理的供货时间。部分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时间不合理,当前市场上产品大多为订单式生产,供应商在不能确定是否中标的前提下,提前生产备货的风险过大,最后只能放弃投标。缩短后的供货期实际上只有事先内定的、提前准备供货的供应商才能满足。
7.过多的样品要求。有的招标项目样品要求达几十项,甚至包括了双开门冰箱、钢琴等大件商品,需要大型车辆运输,过多的样品要求增加了供应商的精力耗费和投标成本,对内定中标的供应商来说却可以视为该供应商的提前供货,因此数量过多的样品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控标的一种隐形手段。
8、后期验收存在的问题和控标手段。有些项目的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均不参加,项目验收缺少第三方的有效监督,由于采购人受专业知识限制或可能与供应商相互串通,在验收时不能发现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等行为。
针对“控标”问题的措施对策
1.关于限定采购参数问题。首先去除经证实的不合理的参数限制,如限定产品的重量、只有某产品才能达到的功能等,若采购需求确实只有个别产品能够满足,应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其次在保证招标产品质量档次、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采购参数限制。如某车辆采购要求发动机“型号为XXX”,修改为“型号优于或等同于XXX”。最后是弱化采购参数限制,强化评标现场的专家评委作用。具体做法一是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本项目说明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但该替代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实际操作中投标商出现的“替代”是否“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则是由现场的专家评委认定。二是采取对技术参数划分重点的做法,如将关键技术参数标注★号,而未标注★号的参数不是废标要素,做为评委对产品技术打分项。三是强调投标文件不必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是满足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也由评标现场的专家评委认定。
2.关于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的问题。修改为“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或去除关于厂家授权、质保承诺书等要求,明确“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无专利权、知识产权等纠纷,所投产品为原厂原装正品,否则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采购项目的后期验收中如出现了非原厂组装拼凑、未按合同质保等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3.关于资质、业绩等限制性要求的问题。调查了解市场实际情况,查阅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法律要求、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对比其他地区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确定采购项目关于资质、认证等要求是否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去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软件证书等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对于供货时间不合理和过多的样品要求的问题,也是通过以上方法进行处理。
4.关于接入、联网等软件限制的问题。调查接入的系统是否具有开放性,了解关于上级联网要求的相关文件和技术参数,了解以上要求是否具有限制排他性。如果只有个别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在采购项目中涉及软件系统等内容时,要求必须保证将来接入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避免后续硬件采购受到限制。
5.关于苛刻的本地化服务要求问题。在保证产品服务的前提下,允许外地供应商在项目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将有关要求修改为“外地供应商若中标,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技术服务人员,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合理分包。部分产品的参数要求可能存在的限制性,但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更改,可以在不影响采购项目整体兼容性的前提下,将有限制性嫌疑的采购内容单独分出一包进行采购,以保证采购效果。